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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冤案背后的狠毒手段
发布时间: 2010-11-29 23:26:46 被阅览数: 3868 次 来源: 江苏臣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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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冤案背后的狠毒手段

    2006年9月3日晚,慈溪市长河镇垫桥村发生命案,凶手为班春全(又名陈全)和史毕幺,案发后两人各自逃散。随后,警方在广州抓获了史毕幺和吴大全,吴则被警方认定为该案策划人,后以抢劫、杀人罪,被判死缓入狱。狱中,吴大全偶遇命案真凶班春全,沉冤得雪。……2010年11月9日,浙江省高院发布消息,该院于今年3月纠正了一起“吴大全冤狱案”,并表示对吴大全定性错误,教训深刻,要从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剖析反思。吴大全被称为“浙江赵作海”。(2010年11月15日  来源:《新京报》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又一起骇人听闻的司法冤案几经曲折,终于被披露出来了!

通过《新京报》和《环球时报》,我们在知晓这起骇人听闻的司法冤案时,还看到了下面这些发生在司法系统里的为了制造冤案所采用的令人心惊胆战的狠毒手段:

    1、用臆想抓公民。当警察抓捕吴大全时,吴大全对警察说凶犯是陈全,但“警察不信。他们说,他们查过,没陈全这个人。警察说,陈全是我捏造出来的,说我在编故事。”

    2、用暴力逼供词。吴大全说:“那晚,我如实地讲了,但警察不信。我被打到地上,一颗门牙啃在地上,断了半截。”“只要提到陈全这个名字,我就被打。提一次,打一次。”“拳打脚踢、扇巴掌。有时候还拿烟头弹我,脸上、身上,胸口上都被弹过。”不仅如此,他们还“让我坐那种‘老虎凳’的痛苦实在受不了。”“那种痛法,不要说几分钟,就是一分钟,也受不了。”

    3、用威胁堵翻供。“供做好当晚,一个警察给我讲,吴大全,今晚的口供已经做好,我们明天下午还要过来,明天你讲的话跟口供不一样,还有你苦头吃的。”“检察官说,如果你翻供,我们就把案子打回公安局。当时我担心,若打回公安局,又要受苦”。

    4、用职权禁申辩。“蹊跷的是,吴大全从未承认过“杀人”。开庭时,他大声喊:‘我没有杀人。’但法官未给他申辩的机会。”(环球时报2010年11月9日)

    5、用公权封信息。“吴大全冤案发生后,浙江高院为避免吴大全释放后向新闻界申冤,竟然以其他罪名继续关押吴大全。”“浙江高院相关领导发现帖子后,专门要求浙江省公安厅‘缉拿发帖人’,理由是帖子‘泄露了国家秘密’。随后,在许多网站,帖子皆莫名其妙地‘打不开了’。”(环球时报2010年11月9日)

    这么一起惊天冤案,司法机关为了证明自己办案正确,既然敢采用那么多恶劣歹毒、违法乱纪、刑讯逼供的做法!

    这么一起惊天冤案,司法机关为了封锁社会舆论,还准备滥用公权违法乱纪,还准备继续制造新的冤案!

    这么一起惊天冤案,司法机关既不重视人证物证,也不重视证据链的严密完整,在不作深入细致的案件调查前就草率定案。如果吴大全蒙冤入狱后未在狱中撞见真凶,那么,并未杀人的他,将要在高墙内消耗掉至少20年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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