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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何时真正享有选举权?
发布时间: 2011-2-12 12:06:48 被阅览数: 4180 次 来源: 江苏臣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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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柱按语:杨金柱1986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25年,备尝中国律师的甜酸苦辣,对律师业可谓又爱又恨。值此生活转型之际,特撰写《杨金柱对中国律师业的冷思考》系列文章,说真话,谈实事,抛砖引玉,供律师同行们批评。如果有“不适当宣传”问题,恭请省律协的大佬们及时指正,以避免再一次“公开谴责”。

     杨金柱2011年1月19日在博客上预告,要撰写《杨金柱十八评中国律师管理》,该十八评文章将全部收录《杨金柱对中国律师业的冷思考》系列文章之中。《杨金柱对中国律师业的冷思考》计划写50篇文章,20万字左右,2011年5月30日前完成,然后结集出版。

     杨金柱信奉“万事皆缘、万事随缘”,此生半路出家和律师业结缘,那就一切随缘吧!只要我的律师执业资格没有被吊销,我就会保留自己的律师身份,为中国的律师业鼓与呼。杨金柱无论做律师或者当作家,都会为中国的宪政民主呐喊终身!

              =========================================

  

     我国《律师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我国《律师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律师协会会员享有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第七条第一项规定:个人会员的权利(一)在律师协会内部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杨金柱非常纳闷。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选举权,但作为公民的杨金柱几十年以来却从没有真正行使过一次选举权。律师协会章程明确规定了会员享有选举权,但作为会员的杨金柱二十多年来也从来没有真正行使过一次选举权。天底下纳闷之事无过如此!

     中国要搞政改,否则就是死路一条、人亡政息。这话是温家宝总理说的。如果出自杨金柱之口,那肯定是“不适当宣传”。中国只要启动政改,无论怎么去改,最后都要

归结到走宪政民主的道路,要落实到老百姓拥有选举权这个关键问题上。 

    2011年是全国律协的换届年,中国20万律师能否进行一次真正的民主选举,为中国政改做一次探路先锋,为中国的宪政民主之路做一块铺路石?这是值得中国20万律师思考的问题。

    在律师协会内部进行民主选举,由每一个会员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它的合法性不容任何人怀疑。无论是司法部的各位大佬,还是中政委的各位大佬,如果有哪位大佬对此予以反对,套用一句网络语言,那真的是“服了 you”!

    权贵们反对政改的一个重要理由是:中国的老百姓素质太差,一搞民主选举就会搞乱社会,乃至亡党亡国。杨金柱认为:中国20万律师全部拥有大专以上文化,并掌握法律知识,他们的素质应该不差吧。而律师协会内部的民主选举,既不会搞乱社会,也不会亡党亡国。

    2008年的北京律协直选风波告诉我们:律师界的先行者们已经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中国律师在协会内部的选举权要依靠广大律师的共同努力才能得以实现,如果只有少数律师去争取,这些少数律师又只能再一次成为牺牲品!

    只有真正选举的律师协会的当家人才能真正对会员负责,使律师协会脱离司法行政机关附庸的地位,成为律师们的精神家园。张思之老先生说“律协是靠不住的”。为什么靠不住?就因为律协的当家人是司法行政机关安排的,所谓的选举也完全是中国式选举---走过场。

    杨金柱静夜深思:2011年是辛亥革命100周年,中国的民主宪政之路在大陆(台湾已实现了真正的民主宪政)走了100年的轮回,又回到了100年前的起点。中国20万律师能否在这百年复始的民主宪政之路上为中国社会的进步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如果在律师协会内部都不能让律师们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如果中国20万律师都搞不好真正意义上的民主选举,中国的民主宪政之路难道还要走个一百年的轮回?中国的老百姓难道还要在一百年后才能享有选举权?

    杨金柱在此引用蔡定剑先生的三段话,供中国20万律师思考:

    民主不仅是一种理论,更是一种实践;民主不仅是一种理想,更是老百姓的生活。民主是公民用来解决面临社会问题的一种手段。选举投票不仅是挑选一个领导人,实际上是在选择他们所希望的一种政策和他们所追求的一种生活——《民主是一种国家生活》,中国新闻周刊,2005-1-3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我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我们不要太得意,如果我们制度不转型,走向民主化,也许我们的危机在后面。——《蔡定剑:民主政治与社会经济发展》,南方都市报,2008年03月08日

中国是可以进行直接选举的,因为现在中国已经改革开放30年了,建国60年了,我们国家的经济实力,人民受教育的程度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与此相适应的我们的制度、文明的程度也应该提高,人民也有这个能力进行选举,在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就证明了这一点。——《蔡定剑:普选是中国选举制度的一个发展方向》,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2009-10-29 

    蔡定剑先生2010年11月19日中午与《财经》记者告别时说:“宪政民主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这已成为蔡定剑先生的临终遗言。

    蔡定剑先生已驾鹤西去,但蔡定剑先生的言行将激励我们,千千万万个蔡定剑们将在宪政民主的道路上继续前行!因为人们追求民主和自由的脚步是任何人无法阻拦的!

   “宪政民主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

    宪政民主更是中国律师的使命!

    为了在中国早日实现宪政民主,中国20万律师应当早日争取在律师协会内部享有真正的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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